澳大利亚正准备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引入一个全面的许可框架,但由哪个监管机构牵头仍是个问题。两个主要候选机构是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机构 AUSTRAC 和企业与金融市场监管机构 ASIC。根据现行法律,这两个机构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未来可能会出现职责的转移或重新分配。本文概述了当前的权力划分,并探讨了在澳大利亚不断演变的法律环境中,谁可能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
当前角色:澳大利亚科技咨询委员会(AUSTRAC)和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简介
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
- 负责执行澳大利亚 2006 年《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AML/CTF 法)。
- 监管将法定货币转换为加密货币(反之亦然)的数字货币交易所(DCE)。
- 要求注册、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控和报告可疑活动。
- 不向企业发放许可证,也不评估加密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ASIC(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 监管公司、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市场。
- 执行《2001 年公司法》和《2001 年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
- 监管被归类为金融产品(如代币证券、衍生品)的加密资产。
- 根据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执照(AFSL)制度向金融服务企业颁发执照。
区别为何重要
主要区别在于,澳大利亚研究与培训中心侧重于 预防金融犯罪而 ASIC 则负责 投资者保护、公司治理和市场诚信.随着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许多加密货币企业既要处理金融资产,又要以吸引反洗钱/反恐融资风险的方式运营。
这种重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 重复或不一致的监管
- 监管空白,尤其是在托管或加密货币对加密货币交易等领域
- 企业寻求明确许可和合规义务的不确定性
澳大利亚科技咨询委员会对未来监管的立场
AUSTRAC 在提交给财政部的咨询意见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 现行的 DCE 注册制度改为 综合许可框架.
- 监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脆弱点和易受攻击点 "定义中列出的所有服务,而不仅仅是法定货币兑换。
- 保持澳大利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委员会在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合规方面的责任,但 交由另一部门处理发牌事宜.
- 强调一个 单一、简化的许可证制度澳大利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委员会负责监督反洗钱/反恐融资义务,另一个机构负责管理更广泛的金融监管。
简而言之,澳大利亚反洗钱委员会支持由其负责反洗钱监管的模式,但不支持全面的许可制度。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的作用可能扩大
鉴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在金融服务许可方面的经验,它很可能在未来的框架中发挥核心作用。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可负责
- 向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颁发许可证
- 执行行为标准和消费者保护
- 监管交易平台、托管和金融促销活动
- 就反洗钱/跨国犯罪框架合规问题与澳大利亚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委员会进行协调。
某些职能还可与 APRA 或新成立的数字资产监管机构共享。
加密货币企业的预期
根据拟议的框架,澳大利亚的加密货币企业可能需要
- 根据服务性质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或其他机构)获得许可证
- 继续遵守澳大利亚反洗钱委员会的反洗钱/跨国犯罪框架规则
- 满足业主和关键人员的适当人选要求
- 针对金融犯罪和消费者保护实施基于风险的系统。
这将创造一个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媲美的更加正规化的环境。
结论:合作胜于竞争
澳大利亚的加密货币监管很可能会演变成一场 "加密货币监管 "大战,而不是 AUSTRAC 和 ASIC 之间的争斗。 共管模式澳大利亚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将继续专注于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的义务,而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则负责许可与消费者保护。澳大利亚反洗钱委员会将继续专注于反洗钱/跨国犯罪框架义务,而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则在许可和消费者保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对于加密货币企业来说,信息是明确的:双重合规是新的基线。要想在澳大利亚受监管的数字资产领域实现可持续运营,了解这两个监管机构的期望并相应地准备好系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