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已成为对金融和金融科技企业,特别是那些从事货币服务和国际金融的企业具有吸引力的司法管辖区。波多黎各岛的监管格局以两项重要的立法法案和一个正式的许可程序为基础,每项法案和程序都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确保遵守美国和当地法律。本文根据第 136-2010 号法案、第 273-2012 号法案和波多黎各货币兑换商许可证申请核对表,全面概述了波多黎各的金融监管框架。
- 第 136-2010 号法案:货币服务企业 (MSB) 监管
第 136-2010 号法又称 "货币服务正规企业法",管理在波多黎各经营的货币服 务企业。该法废除并合并了以前有关汇款和支票兑现的法律,以便与美国广泛采用的《统一货币服务法》保持一致。
主要功能包括
- 通过金融机构专员办公室 (OCIF) 向所有 MSB 强制颁发许可证。
- 涵盖汇款机构、支票兑现机构、货币兑换机构和预付费接入服务提供商。
- 重点关注反洗钱(AML)合规性以及根据《银行保密法》等联邦法律进行报告。
- 受监管银行和某些政府实体的豁免。
- 第 273-2012 号法案国际金融中心监管法
第 273-2012 号法案为波多黎各的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了法律和监管框架。该法案旨在将波多黎各岛转变为全球金融服务中心,并提供慷慨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国资本。
亮点包括
- 基金组织向综合金融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允许开展广泛的金融活动,包括贷款、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
- 国际金融机构可以享受税收法令,将所得税降至 2% 的低水平。
- 最低实收资本要求为 $.1 千万美元(可由监管机构调整)。
- 要求在波多黎各至少有 8 名全职员工,包括合规官员。
- 严格遵守反洗钱/反洗钱和反洗钱措施,并接受 OCIF 的监督。
- 货币交易商执照:申请要求
波多黎各汇款机构许可证适用于从事接收汇款业务的公司,包括处理加密货币的公司。
主要的许可前提条件包括
- 净资产至少 $500,000 美元。
- 至少 $100,000 美元的流动资产。
- $500,000 美元的保证金(每增加一个经营场所,另加 $10,000 美元)。
- 商业计划书、反洗钱/反洗钱和反洗钱银行账户管理合规计划、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在 FinCEN 注册。
- 通过全国多州许可系统 (NMLS) 提交申请。
结论
波多黎各的金融监管环境旨在促进创新,同时确保符合全球金融标准。无论您是创办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建立加密货币交易所,还是设立国际金融机构,了解这些监管支柱都是至关重要的。明确的许可途径、监管监督和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使波多黎各成为金融服务公司寻求扩张或搬迁的理想管辖区。